中共大发体育|【中国】有限公司·四川省人民医院委员会关于省委巡视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1年8月23日至10月20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我院党委进行了巡视,2022年1月6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向我院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要求,现将巡视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一)院党委及党委书记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把巡视整改作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保障,自觉做“两个确立”的坚决拥护者和“两个维护”的坚定践行者。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面领会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和省卫生健康委的工作要求,党委书记肩负第一责任人责任,坚决从自己做起、从自己严起,为全院各级党组织和干部职工当好表率、作好示范。
二是统一思想认识。2022年1月6日,巡视反馈会议召开后,党委书记赓即组织召开专题党委常委会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委巡视工作要求,全面贯彻巡视反馈会议精神,针对反馈意见,党委书记代表院党委作深刻反省,院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发言,表示照单全收、照单全改,会议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巡视整改全过程,针对反馈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举一反三,确保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2022年1月26日,按照相关要求,院领导班子召开党史学习教育暨省委巡视整改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院领导班子及成员紧扣会议主题,聚焦党史学习教育、省委巡视反馈问题和以案促改,深入查摆突出问题,深挖问题思想根源,明确今后努力方向,体现了刀刃向内、揭短亮丑的勇气,达到了凝聚共识、增进团结的效果,受到指导组领导的充分肯定。
三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院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在院党委领导下,全面负责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落实重大决策部署问题整改、党建工作存在问题整改、意识形态工作存在问题整改、全面从严治党存在问题整改、选人用人存在问题整改、巡视整改督查、巡视整改满意度测评7个工作专班;同时,抽调精干力量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巡视整改的组织协调。
四是明确整改责任。制定《省委第一巡视组巡视省医学科学院·省人民医院党委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省委第一巡视组巡视省医学科学院·省人民医院党委反馈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将巡视反馈问题细化分解,并逐项明确了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单位)、配合部门(单位)、整改措施、整改进度,确保问题整改落地落实。院领导班子成员切实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巡视整改工作,有关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院纪委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形成统筹协调、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
五是强化过程监督。院党委《2022年工作要点》明确提出“从严从实抓好省委巡视整改工作”,要求压实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对能够在短期内整改的问题不等不拖、立行立改,对需要持续整改的问题持之以恒、一抓到底。2022年1月以来,党委常委会会议先后6次研究推进巡视整改工作。2022年3月9日院党委召开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专题会议,一一对应、条条对照进行研究,要求全院干部要以更加严、实、深、细的工作作风推进巡视整改,不打折扣、不走过场,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巡视整改以来,党委书记每周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针对重点问题及时研究整改措施,确保每项问题整改有序推进并整改到位,同时个人约谈相关责任人6人次,要求针对反馈问题立行立改并整改到位。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截止2022年4月,已有28项整改完成,其余32项正在加紧整改。
(三)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工作措施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针对长期整改的任务,院党委将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压实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建立问题整改对账销号制度,紧盯不放、一抓到底,每季度研究1次整改进展情况,逐条逐项、不折不扣抓好整改工作,每半年开展一次巡视整改“回头看”,确保反馈问题改彻底、改到位。每年12月底前,将本年度巡视整改工作推进情况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并抄送省纪委监委机关、省委组织部,直至接受下一轮巡视为止。
自2021年8月省委巡视院党委以来,针对巡视期间指出的问题和巡视反馈的问题,建立院党委《违纪违法案件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院党字〔2022〕23号)、院党委《关于建立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的意见》(院党字〔2022〕29号)、院党委《关于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年的意见》(院党字〔2022〕36号)等制度(办法)25个,修订《院党委常委会会议议事规则》《院长办公会会议议事规则》等制度11个;清退涉嫌违纪或不当所得资金34.7万元、挽回损失131.09万元;约谈31人次、谈话提醒8人次、批评教育4人次、扣罚绩效6人次、诫勉谈话7人、给予政纪处分1人、立案调查1人,取消2022年度评先评优资格个人5人、集体4个,全院通报批评集体6个;6个部门、科室、党支部在党支部委员会(扩大)会议上作出检讨;1个直属单位党委召开党委会议,主要负责人作出检讨;两名科主任在院周会上作出检讨。
二、专项问题整改情况
问题:2018年以来,省人民医院“以案促改”不深入,干部职工违纪违法案件多发频发。
一是院党委高度重视,2022年1月6日,在党委常委会会议上,学习了相关整改通知,院党委书记代表院党委作深刻反省,表示要高度重视问题整改,抓实整改措施,提升整改成效。二是院党委学习了《四川省重大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以案促改工作办法(试行)》,结合医院实际,制定了《违纪违法案件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院党字〔2022〕23号),持续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三是召开了2021年度院领导班子党史学习教育暨省委巡视整改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院领导班子及成员聚焦以案促改,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对马昌礼、李元峰等系列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深入剖析、深刻反思,深入查摆突出问题,深挖问题思想根源,并提出了下一步整改措施。四是结合2021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近年来所发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涉及到的党支部重点召开了“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专题组织生活会,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等相关职能部门全程督导。会上,党支部及部门(科室)负责人、支部委员、科干会成员、党总支负责人分别进行问题查摆、责任反思和检讨。五是院纪委对近年来发生违纪违法案的相关部门(科室)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体谈话。六是进一步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推动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完善党委全面监督、纪委专责监督、部门职能监督、党支部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监督体系。七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月度报告制度的刚性约束,对廉洁风险防控重点部门(科室)长期(连续半年以上)在“重大事项或苗头性问题”栏目填写“无”的进行重点关注。八是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少数”,持续落实“五项抽查”制度,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持纠正一切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不正之风,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九是创新廉洁教育。持续开展纪委书记廉政谈话;组织新提拨干部、重点岗位人员到法纪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用深用透身边典型案例,组织观看李元峰案庭审现场直播,专题剖析典型案件,强化警示教育;办好“纪法学习·每周一课”廉洁教育课堂;持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警示教育系列公益广告、漫画、短视频创作活动,涵养省医廉洁文化。
三、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1)针对“院党委未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战略的重要论述”问题。
一是2022年1月20日,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战略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进行专门学习,党委常委结合自身工作进行了交流讨论。二是院党委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2022年度工作计划、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及时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的重要论述,定期组织学习研讨。三是制定院党委《关于建立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的意见》(院党字〔2022〕29号),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要内容。
(2)针对“2018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院党委11月7日才组织学习”问题。
一是落实院党委常委会学习制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强化各分管领导和部门责任,确保第一时间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和省委重要会议精神。二是举一反三,认真梳理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和省委重要精神在医院的学习情况,做到学习贯彻无遗漏。三是及时组织学习,中央人才工作会议召开后,院党委书记在2021年10月召开的院周会上,向全院中层干部、党支部书记、护士长宣讲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对医院人才工作提出要求;2022年1月20日院党委常委会会议再次学习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传达学习2021年12月30日召开的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2022年2月14日,院党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2022年2月8日召开的全省组织部长会议精神。
(3)针对“院党委确定2021年为学科建设年,将制定《关于加强学科建设的意见》写入党委年度工作要点,至本轮巡视结束该意见仍未出台”问题。
一是起草了《关于加强学科建设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经多方征求意见后,于2021年11月15日提交院党委常委会会议审议;按照院党委常委会会议要求,进一步征求意见并进行修改。二是2021年12月31日,医院召开学科建设专题会议,对《意见》进行专题研究讨论。三是2022年1月17日,《意见》提交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2022年1月20日,《意见》提交院党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1月26日,院党政《关于加强学科建设的意见(试行)》(院党字〔2022〕20号)正式印发。
2.关于“发挥全省公立医院领头羊作用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4)针对“2019年在业内公认的复旦大学中国医院专科排行榜中,省医院51个临床、医技科室仅有健康管理、临床药学2个学科进入前十位”问题。
一是2022年1月6日,《医院“十四五”发展规划》(省医行〔2022〕3号)正式印发,就构建推进学科建设新机制、打造临床重点专科等作出规划,提出“十四五”期间在“复旦大学中国医院综合排行榜”进入前50名、新增9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等目标。二是院党政《关于加强学科建设的意见(试行)》(院党字〔2022〕20号)明确提出,完善学科遴选和评估体系,给予领军学科每年最高支持经费500万、重点学科每年最高支持经费300万、骨干学科每年最高支持经费100万、潜力学科每年最高支持经费30万,各学科经费支持力度根据学科年度评估分值进行动态考核,力争五年内4-5个学科进入“复旦大学中国医院专科排行榜”前十名。三是以杨正林院长成功当选中国科学院院士为契机,建立院士工作站,吸引优秀人才,推动学科发展。四是加快科研平台建设,2021年9月15日,向省科技厅汇报创建国家重点实验室情况,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实现国家重点实验室“零”的突破;2021年12月综合科研大楼建设进入立项审批程序;2022年1月全面启用温江科研平台基地、启动中和科研基地建设。
(5)(6)针对“2021年国家卫健委组织的第二次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中反映治疗病例的技术难度指标CMI值不升反降”问题。
一是在今年年初制定科室《医疗目标管理责任书》,将四级手术和RW(相对权重)值≥2的病例占比作为重点考核指标;每年通报相关科室四级手术开展情况。二是建立《四级手术目录》《微创手术目录》,大力推进四级手术、高新技术、微创手术,提高全院CMI值和四级手术比例。三是整体推进床位统筹,优化收治病种结构,提高全院手术科室床位占比。四是优化运营绩效方案,向四级手术倾斜,依据收治疾病RW值进行分层赋值,RW值≥2的病例给予鼓励绩效,引导临床科室积极收治疑难危重患者。五是加快医院手术中心和平台科室建设,为高新技术、高难度手术的大量开展提供支持保障。六是建立日间手术集中管理平台,提高日间四级手术占比。
(7)针对“优质科研项目成果少”问题。
一是以杨正林院长成功当选中国科学院院士为契机,建立院士工作站,吸引优秀人才,推动学科发展,增加优质科研项目成果数量。二是集中力量重点攻关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级和省级人才基金项目、省部级重大重点项目;推动人工智能、医工交叉融合发展,充分利用医院与电子科技大学合作优势,共同推动科技创新成果、联合申报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形成产学研合作体系。2021年,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9项,直接经费资助2153万元。三是全面启用温江科研平台基地,加快建设中和科研基地、综合科研大楼等公共医学实验服务平台,为临床和研究人员研发更多原创性的重大科技成果提供有力支撑,力争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四是做好科技申奖工作,挖掘整合相关项目,重点对省部级以上项目报奖及提名书质量把关,筛选优质项目,力争“十四五”期间,获得1-2项国家级奖项。
(8)针对“科研项目结题率低”问题。
一是院班子高度重视科研项目结题率低的问题,责成科技部对到期科研项目进行全面清理,2021年12月31日约谈项目负责人,要求限期提交结题验收材料。二是正向激励与反向约束相结合。修订科研激励管理办法,加大授权发明专利和专利转化激励力度,转化收入(即医院到账金额)激励比例上限由80%提高至90%。将科研项目结题考核指标纳入相关考核评价体系,在医院职称聘任标准中,对不同状态的科研项目进行分类评分,已结题项目系数为1、在研项目系数为0.7、逾期一年以上未结题项目系数为0.5、逾期两年以上未结题不予认定为有效项目;在年度绩效考核、中层干部考核中,对到期未结题项目按标准扣分;在研究生导师遴选考核中,对到期未结题项目不予认定为有效项目。三是对未结题的185项科研项目进行督导,截止2022年4月共收到59项科研项目的结题材料,其余126项因未达到预期研究目标正在加快研究。四是加强各类科研项目管理,从申报、中期考核和结题验收全流程对项目负责人进行指导,督促项目按研究进度推动项目实施。对于无正当理由拖延结题的项目,不允许项目负责人申报其他各类科研项目。五是针对未结题项目科研经费,要求各项目负责人按照计划任务书预算表,加快经费执行,及时支付应付未付的科研相关费用。按照省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后,剩余经费可在两年内由项目负责人用于科研项目的后续研究,医院将统筹安排使用科研结余经费,确保科研经费使用效益最大化。
(9)针对“科研成果转化运用效果差”问题。
一是全面启用温江科研平台基地,加快建设中和科研基地、综合科研大楼等公共医学实验服务平台,为取得更多高质量的科研成果提供条件。二是制定加强学科建设的意见,修订科研激励管理办法,加大授权发明专利和专利转化激励力度,转化收入(即医院到账金额)激励比例上限由80%提高至90%。三是加大成果转化推介力度,积极开展市场推广,利用政府金融资本对接会、项目路演展示、产学研学会联盟等搭建沟通交流平台,通过天府科技云等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发布科技成果。2022年1月21日,完成第一批高价值专利项目征集工作,14项科技成果上报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并对外推介。2020年至今,医院共有15项专利(发明+实用+软著)实施转化,共获转化收入1544万元,创医院科技成果转化收入新高。
(10)针对“有效的双向转诊、学科帮扶等合作举措少”问题。
一是完善双向转诊体系建设,落实《双向转诊实施方案》,建立医院专科病种转诊目录,规范上转和下转,将双向转诊纳入医院质控考核。二是加强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联系,建立10个以上能够接受下转患者的下级医院,下转专业相对固定并安排专科医生定期查房;开通“上转”绿色通道,在社区开通互联网医院。三是建立全科牵头以互联网为平台的社区服务模式,加强对社区全科医生的培养、指导,提升社区医生医疗服务技术和能力;探索专科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3-5个慢病专病共管模式,推动“下转”。四是建立可追踪、可调控、可监管的双向转诊平台,上下级医疗机构医生可以同时调取病历相关信息,结合远程医疗,实现线上沟通与线下转诊无缝对接。五是对2021年度全院专科联盟建设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制定《2022年专科联盟建设规划》,新建胃肠外科、肝胆外科、重症医学、护理(导管相关血流感染管控)、心血管超声及心功能5个专科联盟。将松散型医联体成员单位纳入各专科联盟,按照成员单位需求开展学科帮扶,促进双向转诊。六是依托成都市科技局重大研发项目,在医联体单位建立基于专科联盟为纽带的慢病随访平台,已在新津区人民医院、金牛区人民医院投入使用,并逐步扩大使用范围。
(11)针对“2017年以来,省医院与33家医联体合作医院开展过远程会诊少”问题。
一是建设基于互联网的区域联盟平台,力争2022年12月前实现试点区域内医疗资源上下贯通、信息互通共享,面向基层提供远程会诊、远程心电诊断、远程影像心电、病理、超声、检验诊断等服务,促进医疗联合体内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实时查阅、互认共享。二是每季度形成远程医疗专报,组织下级医疗机构参加远程业务开展较好的医疗机构开展的经验分享。三是加大远程诊疗宣传力度,通过社区、医联体、专科联盟组建上下一体的远程诊疗团队。
(12)针对“向15家托管医院派出的负责人中有多人没有医院管理经验,通过托管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作用有限”问题。
一是制定并实施干部梯次培养计划,将派驻托管医院锻炼作为培养计划的重要环节。二是建立托管医院管理人才后备人选库。三是强化考核及结果运用,完善托管医院负责人年度考核办法,通过听取主管部门意见、访谈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民主测评、工作述职等方式,2022年1月对全部托管医院负责人进行了综合考核。按照《托管机构负责人轮岗交流办法(试行)》(省医行〔2021〕33号)及考核结果,拟对部分负责人进行岗位调整。四是加强管理培训,定期组织派驻托管医院负责人到全国排名靠前的医院学习。对进入托管医院管理人才后备库的人员开展系统管理培训,重点培训党建管理知识和行政管理能力。五是在研究确定新一批选派托管医院院领导时,重点考虑有管理经验、管理实绩和经过系统培训的后备人才库人员。
3.关于“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医疗资源的需求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13)针对“医疗质量安全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在2022年开展医德医风和落实医疗核心制度的专项巡查,不定期抽查手术患者术前讨论和手术风险评估执行情况并公布存在问题,加强医疗纠纷赔偿事件的缺陷管理。二是建立线上实时监测、定期数据分析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医疗质量安全考核模式,将考核结果与主诊医师、科主任评价挂钩,强化医疗核心制度刚性约束。三是以医疗纠纷典型案例为切入点,对纠纷中暴露出来的核心制度缺陷进行梳理,找准科室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各科室组织全体医务人员集体学习医疗安全核心制度,主动查找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四是修订《重大医疗纠纷处置应急预案》《投诉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文件,提升医院医疗纠纷综合防控能力。
(14)针对“门诊医疗费用增长较快”问题。
一是建立门特患者诊疗规范,制定门特患者病种药物使用目录,并将药物使用目录嵌入HIS系统(医疗管理系统),规范医生合理用药。二是将门诊均次费用、门诊均次药品费用、门诊药占比纳入门诊专家质控考核,纳入《科主任年度医疗目标管理责任书》,与科室评优评先和年终绩效挂钩。每月院周会通报各科室的门诊药占比。三是不定期对门特患者治疗方案进行监督核查。2021年,门诊次均费用、门诊次均药品费用分别较2020年下降8.74%、18.83%。
(15)针对“省医院科技开发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在多个院区设点向病人销售保健品等”问题。
一是2022年2月17日,召开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要求全院职工认真学习《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规范医疗行为。二是2022年1月,科技开发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科开公司),对所有代销产品进行全面清理,只保留对所需人群辅助治疗效果明显的产品,对辅助治疗效果欠佳的产品予以清退。对相关制度、流程再次进行检查,坚决杜绝营业员接收清单,以制度的刚性约束保证工作人员不引导患者购买保健品等。三是再次要求所有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廉洁购销协议》,一旦发现违规推销,立即清退。
(16)针对“2017年至2021年,省医院受到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等3个部门行政处罚,涉及卫生监督、环境保护等方面问题”问题。
关于“超权限开出抗菌药物等问题的处罚”的整改情况:
一是定期组织全院抗菌药物处方考核,在考核基础上每年更新医师抗菌药物权限使用名单,确保三医监管提取数据的准确性。二是加强对医技科室医师限制抗菌类药物使用的宣教力度,让本部及直属单位医技科室医师牢记严格抗菌药物使用规定。三是完善信息系统,逐步实现医师分类开放抗菌药物授权通道,督促全院医师合法合规使用抗菌药物。
关于“医保基金使用问题”的整改情况:详见“(17)2020年8月,省医保局对医院医保基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飞行检查,发现存在违规收费等问题”相关整改情况。
关于“未落实科室和医师临床用血评价与公示”的处罚的整改情况(东院):
一是2017年4月28日,组织东院输血管理委员会完成了2017年一季度的临床科室和医师临床用血评价,并于每季度的第一个月对上季度的临床用血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在院内进行公示;二是2017年第二季度开始,已将临床用血评价结果纳入临床科室和医师的绩效考核体系。
关于“2017年医院第三住院大楼西面汽车坡道排风机因设计施工缺陷导致风机运行时噪音超标,附近居民投诉后受到成都市生态环境保护局立案查处和行政处罚”的整改情况:
一是在风机房内及排风机出风段各增加1500*600消声器,更换室外排风口百叶并调整密度。经专业环保检测机构现场检测,测试噪音达到国家环保噪音治理标准,并报成都市生态环境保护局整改合格备案。二是认真践行生态文明发展理念,以环保工作高标准为导向推动医院后勤发展升级,契合时代发展需求,为病员群众创造更加优越、更加健康的就医环境。
(17)针对“2020年8月,省医保局对医院医保基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飞行检查,发现存在违规收费等问题”问题。
一是按照四川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和成都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要求,已完成违规费用的清退。二是先后开展4次院内自查自纠,对违规问题及时禁止、及时处置。三是修订完善关于超说明书用药的管理制度,规范诊疗行为。四是聚焦耗材物资管理、信息化建设等,修订《医用耗材管理办法》,每月抽查二级库房进销存管理情况;2022年1月1日正式启用HRP(医院资源管理系统),推进耗材精细化管理;大力推进SPD(医用耗材物流管理系统)建设,切实提升管理水平。五是加强护理人员收费记账规范管理,规范记账编码,2021年10月对76个护理单元进行督查、2022年2月66个护理单元进行自查,结果符合相关要求。六是制定《医保患者管理办法》《医保基金使用监督检查制度》等制度,加强三医监管、合理用药和护理人员规范收费记账管理,与绩效分配直接挂钩。七是加大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宣传力度,通过院长办公会、院周会、主题党日等进行宣传。八是2022年3月31日,院长办公会专题研究“医保基金规范化管理”事项,落实市医保“春风行动”相关安排,就规范医疗行为、物价收费和耗材管理进行再研究、再部署,保障医保基金安全、高效利用。
4.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8)针对“2017年至2020年,院党委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未达到每年至少2次的要求,未按规定向上级党组织专题报告意识形态工作”问题。
一是全面对照梳理中央、省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进一步建立完善医院意识形态制度体系。已出台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分析研判、专题报告、教育培训、定期通报、专题督查考核、责任追究等系列制度。二是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完善专题研究意识形态重大工作协调机制。院党委2021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6次。2022年以来,院党委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4次。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全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督查考核并全院通报考核结果。已按要求向省卫健委党组专题报告了2021年医院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
(19)针对“部分微信账号、官方微博关注利用率较低,更新不及时”问题。
一是对辅助生殖中心、临床医学检验中心分别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迅速进行整改。目前“辅助生殖技术质管中心”微信公众号已经完成注销,临床医学检验中心对网站开展了整改,梳理了网站所有版块内容,重新分类和收集各版块信息,进行了内容更新。二是2022年2月以来,在全院开展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全面清理自查,从“是否建立完善审核机制、是否有不当或错误内容、是否未及时更新、是否符合信息安全管理要求”等方面,对全院的官方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网站进行了全面清理自查,各相关部门、科室、直属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清理整改,完善了相关制度。三是把新媒体运营和网站管理情况纳入意识形态专项督查考核,在2021年度意识形态专项督查考核中进行了重点检查。四是严格执行医院《新媒体和社交群组管理制度》《网站管理制度》,切实加强新媒体和网站的运营管理,加强日常巡查,督促动态更新,抓好内容建设,提高运营水平。
(20)针对“院党委未建立重大活动、政策、项目舆情风险评估机制”问题。
一是制定舆情风险评估防控制度,出台了全院舆情风险应急管控处置预案,对全院各部门、科室、直属单位在工作中开展舆情风险评估与防控提出要求。二是已修改党委会、常委会、院长办公会议题审核流程,将舆情风险评估作为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活动议题上会前置条件;对提交党委会议、常委会会议、院长办公会议审议的有关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活动议题,要求牵头部门进行事前舆情风险评估,并纳入上会汇报内容,未进行风险评估不上会。三是组织院内各部门、科室、直属单位特别是护理部、运营部、人力资源部、后勤保障部、教育培训部等重点部门,梳理管辖范围存在的意识形态和舆情风险点,形成工作台账,并根据风险点,有针对性制定专门预案。
(21)针对“院党委未建立对外学术交流活动管理制度”问题。
一是2021年12月印发《关于加强外事相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工作流程、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外学术交流活动管理。二是加强涉外学术交流等相关政策宣传,推动科室按规定程序报备报批。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关于“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22)针对“院党委结合实际分析研究不够”问题。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形势,研判政治生态,解决瓶颈和短板,提出改进措施。二是院党委常委会年初专题研究医院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组织召开全院工作会议进行部署,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2022年2月14日,院党委常委会对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和部署,2022年2月17日院党委召开了全院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中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对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总结,对2022年相关工作进行部署并提出具体要求,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代表进行大会述责述廉,并现场接受询问和质询。三是结合院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院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履行实际,院领导班子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专题研判常态化,及时发现问题、研究问题、整改问题。完成了院领导班子成员、中层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层层压实责任。
(23)针对“2019年以来,省医院原党委书记、院长李元峰、原纪委书记马昌礼、原临床技能中心主任陈江山等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发生后,院党委未按规定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剖析”问题。
一是2022年1月26日,院领导班子召开“党史学习教育暨省委巡视整改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院领导班子和成员对照李元峰、马昌礼系列案件暴露出的突出问题,认真剖析,深刻反思,从严从实推进反腐败工作。二是2021年12月26日,院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和部分重点岗位人员观看了李元峰庭案审现场直播,参加人员均撰写了心得感悟警示警醒。三是截止2022年3月20日,全院各党支部召开了2021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将“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纳入组织生活会内容,结合身边案件深刻剖析和反思,从中汲取教训,筑牢思想防线;对近年来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所涉及的相关党支部的“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专题组织生活会提出具体要求,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人力资源部、审计部全程督导。四是2022年2月17日,院党委印发《违纪违法案件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院党字〔2022〕23号),持续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
(24)针对“班子成员抓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不扎实”问题。
一是院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领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和单位全面从严治党,认真开展“一讲两述”“一报告”(院党委常委坚持每年在分管范围内讲一次廉政党课,每年向中层干部和职工代表述责述廉;每半年向党委常委会报告一次一岗双责履职情况)。二是院领导班子成员已向院党委进行2021年度述责述廉。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聚焦问题反思责任,并制定了整改措施,对分管范围内发生重大违纪违法问题或管理责任事件进行了举一反三、深刻剖析。三是院纪委定期梳理日常监督、审查调查、“五项抽查”、院内巡查等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建立跟踪督办台账;通过书面抄告、向书记专题会和党委常委会汇报等多形式报告院党委及院领导班子成员,提醒院领导及时了解并处置。四是针对反馈的具体问题,相关分管院领导在述责述廉报告中进行深刻反思。
(25)针对“压力传导不够,制度空转”问题。
一是2022年2月25日,院纪委对相关部门、科室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进一步压实部门(科室)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二是责成相关部门、科室负责人深刻反思,并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反思责任、作出检讨。从严审核相关部门、科室负责人2021年度述责述廉报告,重点查看党风廉政建设月度报告制度执行情况,从中抽选了2人进行大会述责述廉。三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月度报告制度的刚性约束,对廉洁风险防控重点部门、科室长期(连续半年以上)在“重大事项或苗头性问题”栏目填写“无”的进行重点关注。四是充分发挥纪检委员职能,印发《党支部纪检委员工作手册》,加强纪检委员履职能力培训;持续深化“纪检监察干部走支部”活动,深入一线了解部门(科室)廉洁风险防控等情况,压实党支部纪检工作。
(26)针对“2017年以来,连续发生普通职工、中层业务干部和厅级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问题。
一是2022年2月17日,院党委印发《违纪违法案件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院党字〔2022〕23号),持续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二是召开2021年院领导班子党史学习教育暨省委巡视整改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对李元峰、马昌礼等系列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深入剖析、深刻反思。三是完善党委全面监督、纪委专责监督、部门职能监督、党支部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推动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四是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少数”,深化“五项抽查”,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五是持续开展纪委书记廉政谈话,聚焦新提拨干部、重点岗位人员廉洁教育,定期组织到法纪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在专题会上对系列案件进行深入剖析;办好“纪法学习·每周一课”廉洁教育课堂,持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警示教育系列公益广告、漫画、抖音创作活动,涵养省医廉洁文化。
2.关于“纪委落实监督责任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27)针对“2017年以来,院纪委先后就29个问题提出纪检监察建议,但截至本轮巡视进驻,仍有6个问题一直未整改,院纪委未及时督促跟踪整改情况”问题。
一是院纪委对日常监督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并于2022年2月25日对相关部门、科室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二是6项未完成整改的相关部门、科室于2022年3月1日前对问题整改进展进行了情况说明和责任反思,纪检监察室党支部在2022年3月8日的专题组织生活会上对存在的监督不力问题作出了深刻反思,部门负责人在会上进行了检讨。三是纪检监察室对未完成整改的6项问题挂牌督办,督促相关部门、科室及时推进整改。截止2022年4月,6项问题中,已完成整改2项,拟于2022年6月底完成整改2项、2022年12月底完成整改1项,持续整改1项。四是将《纪律检查建议书》《日常问题抄告》等提出的问题纳入日常监督、院内巡查检查范围;落实闭环管理机制,建立专门台账、全程跟踪、定期督办,专人专管,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28)针对“2020年至2021年6月,院纪委未将抽查督导发现的有关情况通报党委班子,提醒‘抓早抓小’”问题。
一是完善“五项抽查”工作制度,建立“五项抽查”开展情况向党委常委会会议专题汇报的工作机制,规范问题反馈及整改流程,明确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处置程序,形成年度工作汇总、报告及整改“回头看”等规定。二是通过“五项抽查”强化日常监督,对招标采购项目抽查点评发现的问题进行研判分析,并及时向院党委报告,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三是将招标采购项目抽查点评发现的问题书面反馈相关部门、科室,明确整改期限,同时抄送分管院领导并提示“抓早抓小”,院纪委对反馈问题全程跟踪督办。
(29)针对“2017年以来,省医院先后发生原离退休党总支书记刘某、原核医学科主任宋某等违纪违法案件,院纪委对重要案件未启动‘一案双查’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问题。
一是院纪委主要负责同志在党委常委会会议、专题民主生活会、纪委委员会和纪检监察室党支部会上,多次就此问题进行反思和检讨,从全面准确履行政治责任高度剖析了思想根源,作出了整改承诺,明确了整改措施。二是2022年2月25日,院纪委对2017年以来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部门、科室负责人进行集体谈话诫勉,会上对相关党支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专题组织生活会提出了具体要求。其中涉及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党支部通过支委扩大会的形式召开了专题组织生活会,党支部及部门科室负责人、支部委员、科干会成员、党总支负责人分别查摆问题、反思责任、作出检讨。三是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工作制度,2022年1月在处理有关医生违规转诊问题时,同时追究了所在科室主任的管理责任。
3.关于“重点领域治理短板明显”问题的整改
(30)针对“医院制剂室变更到某公司的生产基地,存在先定企业后招标问题”问题。
一是2022年1月6日,省委巡视意见反馈会议召开后,院党委赓即召开常委会会议,针对省委第一巡视组巡视反馈问题,党委书记代表院党委作深刻反省,院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发言,表示照单全收、照单全改,抓实巡视整改工作。2022年1月29日,院党委常委会会议专题学习采购法规,严格规范采购决策。二是在全院开展采购政策宣传培训,坚持每周在“5+2精细化招标采购群”发布学习相关规定,持续开展“亲清精采”在线培训。三是严格按照采购制度和流程执行医院采购项目,做到采购信息公开、竞争公平、结果公正。
(31)针对“2020年5月,采购某项目时,主管部门设定招标参数、价格等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和指向性,之后关联公司中标”问题。
一是已经终止该合同的执行。二是开展专项检查,对医院外送检查进行规范管理。三是调整临床医技科室采购项目需求书模板,由临床医技科室自行填写、签字,职能部门仅对采购项目所涉及的医疗业务是否有开展需求、是否合法合规开展做出审核。四是院党委书记签示由纪检监察室进一步核查。
(32)针对“报废设备遗失严重”问题。
一是经多方查找,遗失的医疗设备已找回,杜绝了国有资产流失风险。二是2021年3月,医院决定将中和院区作为报废物资临时堆放场地,解决此前无处堆放问题。三是加强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修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省医行〔2022〕20号)和《固定资产报废管理办法》,进一步厘清了使用科室、归口部门、牵头部门的资产管理责任,明确了报废固定资产贯穿申请、鉴定、审核、评审、报废、评估、移交处置的全流程。
(33)针对“公有住房中存在违规占有、转租、转借情况”问题。
一是成立医院公有住房清理整治领导小组,对医院公有住房进行全面清理核查,重点核查“违规占用、转租、转借”问题并建立清单。多渠道收集原始房改资料,摸清公有住房底数。二是按照医院公有住房管理相关要求及本次排查实际情况,完成当年福利分房相关佐证资料的查找、整理、分析,对存在问题进行详细分类、深入分析。在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指导下制定出租、收回等整治方案。
(34)针对“直属单位成都铁路卫生学校以‘工学结合’名义,将校内教学楼租赁给企业生产销售牟利”问题。
一是巡视意见反馈后,院党委书记立即约谈学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对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分管院领导多次到校指导整改工作,要求紧盯问题强化整改落实。二是院党委进一步加强对直属单位的管理,指导成都铁路卫生学校制定《对外合作管理办法》(成铁卫校〔2022〕6号),严格校企合作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程序,提高学校综合治理能力。三是2022年2月10日、16日,学校两次约谈某公司负责人,与该公司签定还款计划确认表,截止2022年4月学校已收到131.09万元全部款额。四是2022年2月15日,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约谈原项目负责人(已退休),严肃传达院纪委相关要求,同时督促合作过程中可能存在党风廉政问题的人员主动说清问题,及时纠正问题。五是学校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工学结合收益情况进行评估,下一步将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加强资产转让评估,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六是2022年3月3日,校党委召开校企合作问题整改专题会议,学校校长代表行政班子就省委巡视反馈的相关问题做了深刻检讨,每位班子成员对个人在校企合作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反思,全面查找个人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就下一步问题整改和工作改进提出了具体措施。七是“校企合作”合同于2022年5月到期,到期后按程序讨论是否继续合作,如继续合作,按程序申请。
(35)针对“擅自提高差旅费报销标准”问题。
一是修订科研活动差旅费管理办法,向科研主管部门咨询科技创新“放管服”政策,进一步明确政策范围允许的科研差旅费报销标准。二是加强费用报销的审核把关,加强对报销单据与科研活动相关性及符合性审查,进一步规范科研经费管理。
(36)针对“超限额发放人员经费”问题。
一是督促直属单位班子加强政治理论和财经纪律相关政策的学习,依法依规开展各项管理工作。2021年直属单位人力成本控制在上级政策要求范围内。二是对直属单位落实绩效工资相关政策进行监督,动态监控每月绩效工资变动与运营情况的匹配关系。
4.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37)针对“收受红包礼金现象仍有发生”问题。
一是制定《廉洁从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4年)》,建立健全医务人员廉洁从业制度机制。二是结合信访举报、案件审查、日常监督检查和院内巡查,从严查处医护人员违规收受红包礼金礼品等问题。2022年1月28日、3月2日,已对3例违规转诊行为予以处罚并通报全院,相关科主任在院周会上作检讨。三是充分运用《纪法学习·每周一课》向全院干部职工普及和宣讲纪法知识、行业准则等。传统和重大节日前夕,通过短信、微信工作群、企业微信号等发送廉洁提醒信息。及时通报曝光违规收受红包礼金礼品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四是2022年上半年在全院开展全面学习贯彻《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宣教活动,通过宣讲、知识竞赛等形式加强学习。
(38)针对“行风治理成效不够明显”问题。
一是在2022年开展医德医风和落实医疗核心制度专项巡查,就优化医疗流程专项征求全院职工的意见。二是完善门诊医生和护理质控体系,加强门诊医疗质控管理,与门诊医生的挂号绩效、专家评级挂钩。三是优化调整门诊布局,加快门诊智慧化服务建设,已建立门诊“一站式服务中心”、“集中检查预约中心”、“医疗分诊中心”,在门诊HIS系统中增加科间转诊和复诊预约号功能,不断优化就诊流程,给病人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和就医体验。四是加强医护人员医德医风教育和沟通技巧培训,建立良好医患沟通关系。2021医院门诊患者满意度97.26%。
(39)针对“2017年以来,某病区班子成员值三线班违规领取值班费和补休补助费”问题。
一是2022年1月11日,院党委书记约谈该病区主要负责同志,要求认真检查梳理,及时完成清退;2022年1月28日,院党委书记对该病区班子成员进行集体廉政谈话,要求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认真检视存在的问题,抓实相关问题整改。二是2021年9月起该病区取消行政总值班三线值班费及补休补助,对2017年1月以来不当发放的费用全部作出了清退处理,并对不当发放的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关于“领导班子建设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40)针对“2019年3月14日,省委办公厅印发《四川省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实施办法》,明确要求公立医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医院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要求,全面落实院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二是认真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要求,2021年1月重新研究并报请上级同意,调整了院领导班子成员分工,院党委书记负责主持党委全面工作。三是贯彻落实“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2020年12月修订院党委《常委会会议议事规则》,对“三重一大”事项前置论证机制和决策机制作了明确要求,凡是涉及“三重一大”的事项都要报党委常委会研究决策。
2.关于“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41)针对“2019年11月院党委启动的中层干部续聘工作至今未结束”问题。
一是2019年11月医院启动中层干部续聘工作,因新冠肺炎疫情等原因,此项工作一度暂停,2021年初重新启动,为提高续聘工作质量,前期以广泛听取专家和群众意见等基础工作为主,2021年10月-11月已完成一批临床医技科室中层干部的续聘及新聘工作,2022年1月完成一批行政后勤党群部门中层干部选聘。二是加大中层干部续聘、选聘工作力度,拓宽人才招引渠道,2022年12月前完成中层干部续聘工作。三是制定干部梯次培养计划,加大优秀中青年干部的培训培养力度。
(42)针对“中层干部因私出国(境)应报未报情形较多”问题。
一是认真学习上级有关规定,并学习借鉴其他单位的出国(境)管理规定,起草《职工出国(境)管理规定》(初稿),拟于2022年6月前印发全院。二是加强对中层干部因私护照等证件管理和出国(境)的管理,严格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的因私护照、因私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往来台湾通行证登记(交、借、还等)管理,做到应交尽交,做到专人专柜保管。
(43)针对“2017年至2020年,院党委抽查核实中层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95人,存在瞒报、漏报等问题”问题。
一是2021年2月,制定《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实施办法》(院党字〔2021〕24号),进一步强调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规范个人填报和查核处理流程。二是加强政策宣讲和填报辅导,强化干部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2021年全年查核一致率提升至96%。三是2021年发现查核比对不一致1人,按照“两项法规”认定为漏报情节较轻,并按照医院实施办法严肃处理,给予批评教育及扣发年终综合绩效的处理。四是2022年1月,召开领导干部个人事项集中填报专项培训会议,对填报工作再次作出严格要求。2022年2月,在集中填报的收表过程中进行初审,对填写不完整或有疑问的及时要求补充、核实,并对2020、2021年查核出现不一致情况的同志专门提醒。
(44)针对“部分人才引进随意性较大”问题。
一是认真落实“党管人才”原则,更名成立了院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所有引进人才事项均提交党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后执行。二是制定院党委《关于成立人才引进支持政策评估委员会的通知》(院党字〔2022〕40号),人才引进支持政策评估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引进人才薪酬、住房补贴、科研经费等支持政策进行综合议定。三是制定人才“引育管用”全周期制度体系,进一步规范人才引进工作;制定高层次人才管理服务办法。
(45)针对“人才监管使用存在盲区,重引轻管”问题。
一是完善干部管理和考核制度,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二是制定引进人才述职考核方案,2022年1月19日-20日,由院领导、院内专家等组成的考核小组,从德才表现、聘期内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医疗、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对10名引进人才开展述职考核;经院长办公会议、党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对考核优秀者以适当方式予以激励,对考核基本合格者由分管院领导进行提醒谈话并扣发部分绩效。三是已起草引进人才考核办法,征求意见后提交院长办公会议、党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后执行,常态化开展人才考核管理,提升人才使用效益。
(46)针对“人才的引领带动作用发挥不够”问题。
一是积极为引进人才搭建科研平台,启用温江实验平台基地;加大对引进人才选拔任用力度,确保引进高层次人才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二是加强引进人才原有科研成果和在我院研发成果的挖掘整合,加大对引进人才的沟通衔接,筛选优质项目,为培育具备申报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奖励的项目打下坚实基础。三是实施“浣花英才”培养计划,“十四五”期间完成50名领军人才、300名骨干人才、200名青年人才的选、培、管、用。2021年12月已启动首批浣花英才计划申报工作,目前正在组织评审工作。
3.关于“基层党建工作存在短板”的整改
(47)针对“党支部应于2020年换届,截至2021年9月,仍有未完成换届”问题。
一是2021年9月2日院党委印发了《关于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医院各党总支、直属单位党委严格按照党支部换届选举相关程序开展了相关工作。截止2022年4月,全院共143个党支部,经党委常委会审议同意,按照程序已有130个党支部完成选举工作,13个党支部正在按程序推进。二是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离退休党总支各党支部的换届选举暂时推迟,待情况平稳后即开展。
(48)针对“8个党支部党员人数均超过50人,未设立党总支”问题。
根据实际情况,持续推进党支部党员人数尽量控制在50人以内。已将检验科医学实验中心党支部调整为临床医学检验中心党支部、输血科党支部、医学遗传中心党支部。
(49)针对“临床、医技科室共有64个党支部,科室主任、副主任担任支部书记的仅32个”问题。
一是2021年9月2日院党委印发了《关于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临床医技64个党支部中,有63个党支部已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其中45个党支部书记由科室主任或副主任、学科主任或相关负责人担任支部书记。二是对目前科室负责人为临时负责人的2个党支部,加快科室负责人选任工作,结合实际推进党支部书记调整工作。三是在其他科室党支部,进一步加强“双培”工作,积极培养管理骨干、高素质人才入党;进一步加强目前担任党支部书记的科室护士长、医疗骨干、教学骨干的培训与指导,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4.关于“个别干部担当作为不够”的整改
(50)针对“2012年省医院购买天府新区土地用于医学中心项目建设,项目搁置未启动”问题。
一是2022年3月17日,与高新区管委会对接,就土地证办理事宜已初步达成一致意见,待项目合作共建方案确定后立即启动土地证办理事宜。二是新成立医院高新区医疗中心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积极协调高新区相关部门尽快完成《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签订,完善相关手续,完成国土证办理,做好医学中心项目功能规划。三是积极争取多方筹集建设资金,推进合作共建。
(51)针对“2019年基建办、招标采购中心等相关部门工作相互推诿扯皮,草堂病区CT移机到院本部耗时较长,影响临床工作开展”问题。2020年已完成CT移机并投入使用。
一是严肃问责,院纪委提出了《关于草堂病区CT移机工程项目进度严重滞后问题的情况报告及问责建议》,并提交院党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对招标采购中心(2018年招标采购中心、医学装备部合署办公)、基建办公室在草堂病区CT移机工作中存在效率不高、担当不力等问题,由分管院领导对部门班子予以警示谈话,责成招标采购中心、基建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在院周会上作深刻检讨,责成招标采购中心、基建办公室对部门在此项工作中相关责任人员作出相应处理,并报院纪委。二是在推进重大项目工作时,医院成立工作专班,由院领导牵头,明确部门工作职责、加强部门之间协作。三是推进合同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制定模板,降低裁量空间;条款前置,减少履约风险;预先审核,加快审签进度。四是2020年制定了《采购项目联动工作方案》,统一采购工作标准化规程,加强对采购项目的统筹管理、优化采购流程、明确责任部门和办理时限,进一步提升采购效率。五是院党委将2022年确定为“干部作风建设年”,着力解决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相互推诿扯皮”的问题;行政后勤等各部门相继召开会议,学习党委文件,在纪律作风、服务临床一线上检视问题、主动作为。
(52)针对“2019年12月9日,院服务中心职工因反映诉求影响工作”问题。
一是2021年7月,院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原由服务中心负责管理的院科技开发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划归医院直接管理,医院其他公司划归该公司管理。二是院党委于2021年8月30日设立科技开发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加强服务中心党支部和科技开发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建设,强化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切实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三是公司实行“员工接待日制度”,加强与公司聘用员工的沟通,畅通诉求渠道,及时掌握员工思想动态,及时处置矛盾问题。四是已在微信企业号建立职工意见诉求平台,对职工反映的问题,要求责任部门及时办理、公开回复,及时回应职工诉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落实巡视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方面
1.关于“部分问题未完成整改”问题的整改
(53)针对“上轮巡视指出的‘医院占惠宜康公司40%股份、固定资产管理混乱’等问题仍然存在。2018年7月,院党委启动医院退出惠宜康公司股东事宜,但截至本轮巡视进驻,仍未完成退出工作”问题。
①关于“医院占惠宜康公司40%股份”的问题仍然存在的整改情况:
一是经过与惠宜康公司的多轮协商、与律师事务所充分沟通,清理了与惠宜康公司所有往来账目。2019年10月25日,律师事务所向医院下属的四川省医药卫生科技开发公司出具了《关于四川省医药卫生科技开发服务中心股权退出方案之法律意见书》。2020年7月14日,聘请第三方评估公司对惠宜康进行资产评估。二是2021年9月9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巡视期间,医院经过三次比选招标,最终确定相关律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公司协助医药卫生科技开发公司进行撤资事宜。四是2021年12月6日,惠宜康科技有限公司向医院提交了《关于惠宜康公司需要解决的问题说明》正式函。六是2022年2月21日,起草了《关于惠宜康公司需要解决问题的复函》并反馈惠宜康公司。惠宜康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安排财务人员到医院财务部核实2014年、2015年、2016年三年未与医院结算的借调人员人力成本费,正在开展对账工作,并同步开展清产核资工作。
②关于“固定资产管理混乱”的问题仍然存在的整改情况:
2020年、2021年年度盘点结果显示,我院固定资产账实相符率均在97%以上,固定资产管理成效开始逐步显现。同时将从以下方面持续整改:一是修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固定资产管理,明确各部门、科室职责,保障固定资产安全完整。二是扎实推进固定资产盘点工作,重点对科室搬迁前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盘点。三是稳步推进固定资产信息系统建设。目前已完成需求对接和流程梳理,待信息系统供应商实施。
(54)针对“2020年12月省医院自查发现,现有固定资产数量和管理台账登记数量存在差距”问题。
一是2019年1月至2020年12月,经省省卫健委立项批准,我院在全院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固定资产专项清查,于2021年1月向省卫健委上报《关于2019年固定资产清查核实专项工作的报告》《关于资产清查盘盈车辆入账的请示》和《关于核销资产清查盘亏资产的请示》,目前上级主管部门尚未批复,上级主管部门反馈依照现行四川省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制度,尚未明确主管部门审核审批工作依据,暂不予审批。我院将继续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积极反映真实情况。二是2021年9月,省卫健委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委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下属事业单位进行资产清查,我院正在组织进行第二次资产清查审计。截至2022年4月事务所已出具审计报告初稿,待征求意见后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55)针对“2019年1月,审计厅对医院主要领导进行经济责任审计,针对审计反馈的‘财务控制指标不达标、部分分级诊疗制度落实类指标未完成’等33个问题,至今仍有6项未完成整改”问题。
①关于“2016年、2017年每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未达省卫生计生委直属单位绩效管理三级指标下达的控制在20元以内的要求”的整改情况:
一是在每月科主任联系会、医疗质量安全月报/年报上公布各科室耗材占比(O/E值)排名情况,督促耗材使用偏高的科室加强管理。二是严格按照《药品耗材三级点评制度》(省医行〔2019〕17号)要求,在每季度医疗质量检查中,检查科室耗材点评的执行情况并纳入质控考核。三是将耗材占比纳入每月医疗质控考核。四是将耗材占比纳入科室年度医疗目标责任书考核,考核结果与科室年度评优、评先、年终奖挂钩。五是针对耗材使用较高科室的主任及涉及的医疗组长由分管院长约谈。六是加强临床路径的管理,规范耗材使用。
②关于“2016年、2017年省医院预算执行率、医疗收入成本率未达省卫生计生委直属单位绩效管理三级指标下达的预算执行率达到90%、医疗收入成本率低于90%”的整改情况:
一是健全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实施财政资金专人专岗负责制,建立财政专项资金管理项目台账,实施月报制,按月通报、分析执行进度;建立采购执行共享台账;院领导加强对分管部门财政资金执行进度的督促和推动;将财政资金执行情况纳入医院年度考核方案。二是降低医疗收入成本率,将可控成本纳入科室绩效考核,增强科室控制成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推进病种成本核算,利用医保分值付费的标准引领促进科室病种成本的优化控制。
③关于“2016年、2017年省医院本部住院病人来自下级医院转诊的占比未达省卫生计生委直属单位绩效管理三级指标下达的20%以上和10%以上的要求”“2016年、2017年省医院本部下转住院患者(含转至省医院分部)占出院病人的占比未达省卫生计生委直属单位绩效管理三级指标下达的10%和5%的要求”的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专科病种转诊目录,对于上转且满足转诊病种目录的紧密型医联体病人无条件接受转诊。二是2022年建立可追踪、可调控、可监管的双向转诊平台。三是将患者下转率、次均住院费用、平均住院日、双向转诊纳入质控考核指标。
④关于“2016年省医院负责对口支援的阿坝州、通江县、仪陇县人民医院远程会诊服务量未达省卫生计生委直属单位绩效管理三级指标下达的各对口支援医院远程会诊服务量2016年达到100例,2017年达到150例的要求”的整改情况:
一是优化远程会诊平台,对远程会诊平台进行技术迭代更新。二是支持医院相关学科通过平台与对口支援医院进行远程会诊、学术研讨会、MDT病案讨论。三是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提高下基层走访频次,对其进行远程医疗的宣教,现场讲解指导如何利用已经远程平台提升帮扶工作,尤其是针对使用远程医疗平台频率较低的合作医疗机构,给予更多的指导与帮扶。四是鼓励派往对口支援的专家通过远程会诊平台进行会诊、查房,开展远程继续教育等指导帮扶工作。
⑤关于“待处理财产损溢,截至2017年底,仍未及时查明原因并清理”的整改情况:
已清理并查明原因,产生原因为资产盘盈。2020年,已按程序核销了56.9万元,截至2020年底余171.91万元未处理。按照《政府会计制度》“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查明原因根据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的规定,2020年12月14日,医院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了《关于核销“待转销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余额的请示》(省医函〔2020〕284号),待批示后进行账务处理。
⑥关于“2012年省医院未进行政府采购或通过招投标程序,直接将合作开发软件、县级平台建设、信息化系统维护等服务项目交予惠宜康公司实施,并签订了长期合作协议。对该项投资及合作协议履行情况检查发现,存在对惠宜康公司监督约束不够、投资效果差等问题”的整改情况”的整改情况:
一是我院高度重视审计厅反馈的“未严格约束管理其投资成立的惠宜康公司”的问题,经研究决定从惠宜康公司撤资。二是医院将进一步加强人员管理和投资管理,在人员管理方面,院党委决定2022年作为干部作风建设年,通过开展理清职责、专项征求意见、工作纪律检查等方式,着力解决不担当不作为,上班不在岗位、上班不在状态等8个方面的问题;在投资管理方面,将深化项目调研、过程控制及绩效评估工作,完善项目监督管理机制,不断提升投资效果。
(56)针对“如2020年医院预算执行率未达到省卫生健康委下达的不低于90%要求”问题。
一是建立健全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完善制度、流程,制定《财政资金预算执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细化财政资金各流程时间节点,督促财政资金执行。二是年初召开预算执行推进会,对预算项目逐一提出具体工作任务及时间节点要求,整体前移工作计划,督促归口管理部门及项目负责人提前准备,加快进入采购流程;年中召开预算专题推进会,跟进年初任务完成情况,并倒排工期督促执行。三是实施财政资金专人专岗负责制,全程跟进项目推进情况;建立财政专项资金管理项目台账,项目负责人、项目归口管理部门、预算管理委员会层层联动,实施月报制,按月通报、分析执行进度。四是建立采购执行共享台账,采购状态共享,动态跟进采购项目执行进度及当前状态。五是落实财政资金分管院领导责任制,分管院领导督促分管部门执行财政资进。六是将财政资金执行情况纳入医院年度考核方案。
2.关于“部分问题边改边犯”的整改
(57)针对“2020年8月医保基金管理使用情况飞行检查反馈的“当天出院当天入院的分解住院违规行为”等问题,本轮巡视发现仍有发生”问题。
(59)针对“2020年10月,医务部抽查发现,12个科室在住院患者尚未痊愈的前提下,同一天为患者办理出入院手续,存在‘分解住院’问题”问题。
一是制定《医保患者管理办法》,对分解住院明确监督管理要求。二是严格按照医院质量管理规定对科室进行质量监督,对分解住院的病例,按照“非计划再入院”病例,作为科室考核负性指标严格考核。三是分解住院病例产生的绩效指标在计算绩效时予以扣除(医保年终结算分账造成的出入院除外),一旦发生医保罚款,罚款金额由分解住院科室全额承担。四是每月对全院出院患者进行分析,对科室非计划再出院患者进行监督,并将查出的问题在全院科主任联系会和每月《医疗质量安全月报》进行通报。
(58)针对“2020年8月,省医院制定五金建材采购项目参数时存在指向性”问题。
一是经过调查,本次采购项目参数存在指向性不是故意为之,相关部门严肃教育了相关当事人、严肃约谈了招标代理机构,要求提升业务能力,坚决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二是加强学习,组织采购工作全流程人员再次认真学习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开展采购需求审核。三是深入调研,在制定参数之前,通过召开供应商集中推荐日等调研手段,收集市场信息,使后期参数设置符合通用标准。四是完善机制,制定项目复核制度,严格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对采购需求和采购文件进行多人审核,归口管理部门、招标采购中心均双人复核,同时要求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认真复核每一项参数,杜绝出现品牌等排他性语言,使技术参数设置符合通用标准,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五是强化监督。强化部门内部监督,不相容职务必须分离,同时紧盯关键人、关键岗、关键事,狠抓廉洁教育学习,筑牢廉洁思想防线,营造风清气正采购环境。
四、巡视组移交的信访线索和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
院纪委先后收到省委第一巡视组移交信访线索25件(含重复件3件),第一时间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已办结24件,正在办理1件。信访工作组收到巡视组交办的信访件14件,已全部核查办结。
五、巩固和深化巡视整改的工作打算
(一)持续强化问题整改。压实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对已整改完成的问题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正在整改的问题抓紧推进,并强化跟踪督查,确保在整改进度内整改到位。同时,仅仅抓住巡视暴露出来的制度漏洞和深层次瓶颈问题,制定完善一系列管长远、治根本的制度机制,形成一批发挥示范引领、突破攻坚作用的工作措施,通过巡视整改补齐工作短板、破解发展瓶颈,推动医院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全力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以巡视反馈问题为导向,大力推动“科教兴院”,积极争创临床分子诊断与治疗国家重点实验室,主动融入天府实验室建设,建立院士工作站,加强科研创新平台建设。深入实施“人才强院”,制定院党委《关于加强新时代医院人才工作的意见》,“一科一策”制定人才培养和引进计划;充分树立“人才靠引、更要靠抢”的意识,充分利用“猎头”公司等中介机构精准招引人才。不断提升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对标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狠抓医疗质量管理,大力发展医疗新技术,深化线上诊疗中心建设;推广多学科诊疗和日间手术、周末手术,优化门诊、入院、出院、转科等服务流程。
(三)全力推动医院高效能治理。建立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考核评价和淘汰机制。建立财务部牵头、多部门(科室)共同参与的成本管理MDT机制,加强各类成本的全过程管控。提高大型医疗设备使用效率,建立周末开机激励机制。建立党支部全面参与部门(科室)重大事项决策制度。
(四)全面加强医院干部作风建设。紧紧围绕“树正气、立规矩、转作风、提效率”,聚焦“政治意识不强,大局意识欠缺;工作因循守旧,长期不见起色;不担当不作为,相互推诿扯皮;不团结不和谐,协调配合不力;群众观念淡薄,态度作风生硬;工作纪律松散,上班不在岗位;医德医风缺失,损害患者利益;做人不清不白,损害医院利益”八个方面的问题,理清部门职责、富余人员“两个事项”,建立部门联系点、招标采购和财务报销责任追究、科室医疗组长定期述职“三个制度”,开展医德医风和医疗核心制度执行、科干会制度落实、工作纪律“三个专项检查”,征求医疗服务流程优化、医用耗材管理和使用、病房维修维护和保洁运送等外包服务、信息化建设、成本管控“五个意见”,搭建干部作风问题投诉反映平台,推动全院干部的工作作风实现“三提升三增强”:管理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开拓创新能力全面提升、落实执行能力全面提升,勇于担当意识明显增强、甘于奉献意识明显增强、廉洁从业意识明显增强。
(五)不断深化医院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开展“以案促改”,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深入开展“五项抽查”和院内巡查。深化医药代表“满院飞”、违规转诊、违规外送检查等不正之风的系列专项整治。对医院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和医院资源,为本人、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所办企业谋取非法利益问题进行专项清理,严肃查处内外勾连搞权钱交易、利益输送行为。
院党委将巡视整改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结合起来,聚焦建成全国一流临床研究型医院目标,切实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以优良作风、优质服务、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欢迎广大群众对巡视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28-87393269;邮政信箱: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西二段32号四川省人民医院党委办公室,邮编610072;电子邮箱:scsrmyydwb[at]163[d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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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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