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通过国家卫健委 “脑死亡判定质控合格医院”验收
9月23日,国家卫健委脑损伤质控评价中心常务主任宿英英教授率领的4人专家组,对我院进行脑死亡判定质控合格医院验收评审。省卫健委医政医管处刘莉副处长,我院副院长辜玉刚,重症医学中心主任黄晓波,医务部及脑死亡鉴定工作涉及相关科室负责人、脑死亡判断专家组与技术组成员和省内多家地市州医院代表参加了本次验收评审。
验收专家组实地走访了我院神经电生理室,现场验收确认试验仪器设备等、仔细查阅了脑死亡病历及脑死亡管理文件。专家组参照验收标准,经过讨论一致认为:四川省人民医院院脑死亡判定相关工作符合“国家卫健委脑损伤质控评价中心”建设要求,配备脑死亡鉴定相关仪器设备和专家队伍,能够规范开展临床脑死亡判定,为器官捐献、器官移植工作开展做出突出贡献。经过充分论证,确认四川省人民医院脑死亡判定工作验收合格。辜玉刚副院长代表我院现场签署《脑死亡判定协议书》,宿英英教授代表国家卫健委脑损伤质控中心向我院颁发《脑死亡判定质控合格医院》证书。
现场验收完成后,专家在我院举办了《脑死亡判定标准与规范》巡讲,参加巡讲学习的学员主要包括我院和地市县医院医务人员。巡讲后答疑环节,专家组耐心解答学员多个提问,受到学员一致好评。
为规范脑心死亡人体器官捐献行为,根据《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规定,我院在2015年成立了脑心死亡鉴定专家委员会及工作小组,死亡判定专家组和脑死亡判定专业组,依托我院神经内科、神经外科、重症医学科、急诊科和麻醉科,按照《脑死亡判定标准与技术规范》开展相关工作。脑死亡判定是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判断预后、制定诊疗计划的重要依据,也是家属迫切需要的病情解释。脑死亡判定有利于节约医疗资源,促进器官捐献和器官移植。
此次验收工作,实现脑死亡患者判定标准化,促进医院器官移植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为我院器官移植在脑死亡判定方面提供了理论和实践依据,使我院脑死亡判定工作与器官移植工作相辅相成,形成合力,开创我院乃至我省器官移植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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