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两个国家中医药科研实验室(二级)通过评审
发布时间:2010-02-25 00:00本文来源: 药剂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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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3日下午,根据《中医药科研实验室分级标准》规定,我院申请的两个国家中医药科研实验室(二级) “中药药理实验室”和“中药制剂实验室”接受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委托的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专家组评审。 会议在行政楼7楼会议室进行,我院副院长蔡力及院科技部、药剂科等部门领导和两个实验室负责人参会。会议由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处龙婉处长主持,宣布了评审流程后,两个实验室负责人分别作了现场汇报,详细介绍了两个实验室的基本情况和准备材料。专家组通过听取汇报、提问、实验室现场抽查等形式对两个实验室的资格进行了严格认真的审查。
最后,专家组总结了现场检查评审意见,对我院两个实验室评审工作给予较高评价,并对实验室存在的不足给予了相应指导。
2月22日,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正式下文(川中医药函[2010]15号),批准我院“中药药理实验室”和“中药制剂实验室”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二级实验室。
这两个新增的国家级科研平台,将促进我院科技进一步发展,为创建全国一流临床研究型医院打下坚实基础。
最后,专家组总结了现场检查评审意见,对我院两个实验室评审工作给予较高评价,并对实验室存在的不足给予了相应指导。
2月22日,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正式下文(川中医药函[2010]15号),批准我院“中药药理实验室”和“中药制剂实验室”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二级实验室。
这两个新增的国家级科研平台,将促进我院科技进一步发展,为创建全国一流临床研究型医院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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